欢迎来到采通通

河南莱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

15638192939
店铺首页 企业档案

叔丁基-4-羟基茴香迷 莱晟优质供应 食用叔丁基-4-羟基茴香1醚 食品抗氧化剂

价格
¥200.00
¥180.00
¥150.00
起订量 1-99千克 100-999千克 ≥1000千克
可售 99999千克
  • 产品参数
  • 图文介绍
  • 企业简介
  • 企业地址
产品参数
型号
品牌
莱晟
含量
99%
有效物质含量
99%
产品规格
1*25kg
执行标准
国标
主要用途
食品抗氧化剂
CAS
名称
叔丁基-4-羟基茴香1醚
保质期
720
图文介绍

 




      
产品详情       
Product details

       
中文名丁基羟基茴香1醚外文名Butyl hydroxyanisole别    名叔丁基对羟基茴香1醚;丁基大茴醚化学式C11H16O2分子量180.25CAS登录号25013-16-5EINECS登录号246-563-8

丁基羟基茴香1醚,又名叔丁基-4-羟基茴香1醚、丁基大茴香1醚,简称BHA,为两种成分(3-BHA和2-BHA)的混合物。分子式为C11H16O2,相对分子质量为180.25。丁基羟基茴香1醚的抗氧化作用是由它放出氢原子阻断油脂自动氧化而实现的。

带有酚类的特异臭气和有刺激性的气味,通常为3-BHA和2-BHA的混合物。熔点随混合比不同而异,如3-BHA占95%的BHA熔点为62℃。

具有单酚型特征的挥发性,61℃时,在猪脂肪中稍有挥发。几乎没有吸湿性。对热相当稳定,长时间光照颜色变深,在弱碱性条件下较稳定。

3-BHA的抗氧化效果比2-BHA强1.5~2倍,两者混用有增效作用。用量0.02%比用量0.01%抗氧化效果增强10倍,但用量超过0.02%,则效果反而下降

根据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1996)中规定:二丁基羟基甲苯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干鱼制品、饼干、方便面、速煮米、果仁罐头、腌腊肉制品、早餐谷类食品, 食用量为0.2g/kg。BHT与BHA混合使用时,总量不得超过0.2g/kg;BHT和BHA与PG混合使用时,BHA、BHT总量不得超过0.1g/kg,PG不得超过0.05g/kg。 使用量以脂肪计。此外,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  。

丁基羟基茴1香醚作为脂溶性抗氧化剂,适宜油脂食品和富脂食品。由于其热稳定性好,因此可以在油煎或焙烤条件下使用。另外丁基羟基茴1香醚对动物性脂肪的抗氧化作用较强,而对不饱和植物脂肪的抗氧化作用较差。丁基羟基茴1香醚可稳定生牛肉的色素和抑制酯类化合物的氧化。

丁基羟基茴1香醚与三聚磷酸钠和抗坏血酸结合使用可延缓冷冻猪排腐败变质。丁基羟基茴1香醚可稍延长喷雾干燥的全脂奶粉的货架期、提高奶酪的保质期。丁基羟基茴1香醚能稳定辣椒和辣椒粉的颜色,防止核桃、花生等食物的氧化。将丁基羟基茴1香1醚加入焙烤用油和盐中,可以保持焙烤食品和咸味花生的香味。延长焙烤食品的货架期。丁基羟基茴1香醚可与其他脂溶性抗氧化剂混合使用,其效果更好。如丁基羟基茴1香醚和二丁基羟基甲苯配合使用可保护鲤鱼、鸡肉、猪排和冷冻熏 片。丁基羟基茴1香醚或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丙酯和柠檬酸的混合物加入到用于制作糖果的黄油中,可抑制糖果氧化

中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―2011)中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1醚可用于食用油脂、油炸食品、干鱼制品、饼干、油炸面制品、速煮米、果仁罐头、腌腊肉制品( 如咸肉、腊肉、板鸭、中式火腿、腊肠等)、早餐谷类食品,其 使用量为0.2g/kg。胶基糖果的 使用量为0.4。丁基羟基茴香1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,其中丁基羟基茴香1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总量不得超过0.1 g/kg,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.05 g/kg(使用量均以脂肪计)。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。

其他使用参考: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.001%~0.01%;植物油,0.002%~0.02%;焙烤食品,0.01%~0.04%;谷物食品,0.005%~0.02%;豆浆粉,0.001%;精炼油,0.01%~0.1;糖果、口香糖基用量可达0.1%。

另外如台湾省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》(1986)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1醚可用于油脂、奶油、干鱼、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,其使用量低于0.2 g/kg;用于冷冻鱼、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,低于1 g/kg;用于口香糖、泡泡糖,低于0.75 g/kg。

FAO/WHO(1984)规定:丁基羟基茴香1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, 使用量为0.2 g/kg。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,没食子酸酯、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,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/kg,总量为0.2g/kg;用于人造奶油,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、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,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/kg。不得用于直接消毒,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。

日本规定:在油脂、奶油中使用低于0.02%;鱼、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.1%

-

 

企业简介
联系信息:
刘华
联系电话:
15638192939
固定电话:
156-38192939
所在区域:
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
进入店铺
企业法人:
刘华东
企业类型: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成立日期:
2020-06-15
经营状态:
-
工商注册号:
410110000559884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:
91410100MA9F9QJE27
组织机构代码:
-
注册资金:
100.000000万人民币
经营范围:
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食品添加剂销售;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销售预包装食品)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
企业地址
  • 产品参数
  • 图文介绍
  • 企业简介
  • 企业地址
15638192939